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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十三 上山

其十三 上山

苗蕾的老家坐落在县城的边缘,紧挨着绿油油的大山。昨晚到达这里的时候,由于照明稀少,只能看见近处的房屋。如今已是清晨,借着还未完全亮起的天光,我才发现山脚坐落着一座“老寨子”。

也许在二三十年前,它还是座正宗苗寨。寨子里,过着靠山吃山自给自足,十年如一的简单生活。而现在,它被更加繁盛霸道的汉族文化所侵蚀、同化,靠近县城的部分,砖瓦小楼车来人往,已经看不出它原本的样子,中间渐渐过渡,直到依附在山坡上的一小片土楼和坐在门槛上的老人们,还坚守在民族的本色。

苗蕾领着我,穿过了这片随日出苏醒的老寨子。我们没有走平整的大道,而是从一条小径上山。

说是小径,其实在我眼里和野地没有区别。放眼望去四周都是林木茂盛杂草丛生,地上树根盘结,落叶和腐草铺满厚厚的一层,踩上去又软又滑,也掩盖了其下的土地,使人分不清是平是凹,行走时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。苗蕾却好像行走在自家的后院里,攀踩着裸露的石头和树根,转眼蹿出去老远,动作灵巧的像只山间的小鹿。

我只能踩着苗蕾的脚印,尽自己所能的跟上她的速度,无暇去欣赏身边的风景。我们原本也不是来游山玩水的,但在埋头赶路的间隙,偶尔抬起头来,总能见到不一样的奇物。

有时是四五人合抱的参天巨木,有时是爬满青苔的嶙峋怪石,有时是从未见过的艳丽花朵,有时是鸟兽一跃而过的轻盈瞬间……

如果不是现在这种状况,该多好啊。可以慢慢享受这份自然之美。

我一边遗憾的想着,一边忍耐身体的疲惫。

齐全的装备,固然增加了我野外生存的能力,但压在背上的重量也是确确实实的负担。特别是在双腿的疲劳积累起来后,每迈出一步都需要强大的意志。这时候我格外的羡慕苗蕾的轻装上阵,但不携带任何粮水和火种,就敢往山里钻的这份本事和胆量,我是绝对没有的。

苗蕾总是比我快上几步,然后在前头等我慢慢爬上去。见我呼哧呼哧汗流浃背的样子,总是忍不住担心我突然脱力,好几次问我要不要休息一下。

我摇头,说自己还能坚持。早在刚开始爬山的时候,我就问过苗蕾这一路要花多久。苗蕾的回答是,她一个人需要三天。这意味着带上我这个拖累,可能要耗费五天不止,一来一回就是十天半个月。如果我再娇气的拖拖拉拉,估计等我和苗蕾走回镇巴,都成野人了。

苗蕾等我的时候也没闲着,总能眼尖的在树根下、草叶间发现点什么,一会儿挖出几朵蘑菇,一会儿摘下几颗野果。藏在腰间的小包里,当做之后的口粮。

“魏哥,你看。”

苗蕾把一颗刚刚挖出来,根部还带着黑土的蘑菇举给我看。我紧赶两步,喘着粗气站到她面前。苗蕾手上的蘑菇比拇指要大上一圈,伞小柄大,伞盖呈深棕色,有龟壳般的花纹。

我不懂怎么辨别野生菌类。虽然这个很像我在超市里看到的鲍杏菇,但我还是能分出两者之间的区别。首先是大小,其次是伞盖的形状。可我曾经听说过,菌类成长的每个阶段,外形上会有相当大的差异,所以我也吃不准是不是。

我端详了片刻,试探的问道:“鲍杏菇?”

苗蕾得意的说:“错。这个是松茸。”

“哇,这个就是松茸啊。”我瞪大眼睛,再次仔细打量这颗不起眼的菌类,“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啊。我以为会更大一些。”

“大的也有,松茸大的能长到十五厘米呢。现在季节不对,只有这么小的。”苗蕾把松茸随手一塞,继续说道,“也就你们汉人稀罕这个,我们都嫌弃它味道怪。”

“怪吗?我没吃过,不知道啊。据说有股金属的艳香来着。”

“不是啊,你昨天吃了哦。”

“昨天?晚饭吗?”

“是啊。”

闻言,我回想了一遍昨天的晚饭,酸笋、小炒肉、红烧野猪肉和加了菌类的鸡汤。

“……松茸炖鸡。”

“没错。味道怎么样?”

“还好吧。”

我努力的回忆那时嘴里的味道,可除了爽口的酸以外,啥都想不起来。顿时,有种深深的暴遣天物的懊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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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差不多正午的时候,我和苗蕾爬上了山顶。

这座山头并不是周围最高的,但足以让我眺望远方。向来的那边俯视,可以将整条镇巴县尽收眼底,向去的那方远望,却是无尽延绵的起伏。

【山的那一边,其实还是山。】

这句话突然闯入我的脑海。我不太记得它的出处,隐约的印象中,似乎是上学时的一篇课文。课文的内容早已被忘得不剩什么,但这句话却被牢牢的记下。

我以前喜欢这句话,顺口,也很有意境。

而我现在,千辛万苦的爬上一座山,举目望去发现四周还有千千万万座大山。在这一刻,我才体会到这句话背后所蕴含的无奈和心酸。

人类,太过渺小。

我们两人在山顶的一块平地上稍作休整,我拿出了压缩饼干和清水,苗蕾贡献了一路上采集的野果。

苗蕾啃着干巴巴的压缩饼干,指着山下的一处的说道:“这条山沟,叫娃娃沟。沟里有个寨子,叫娃娃寨。因为里县城近,寨子里的人经常出来做生意,对汉人还算友好。今天晚上,我们可以在那里借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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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条山谷的陡峭出乎我的意料,而更让我意外的,是紧紧贴在山体上的娃娃寨。对于看惯了平原都市,看惯了钢筋水泥的我来说,依山而建,层层递进的苗家土楼,有着别样的美感。

垫高的地基,悬空的支撑,古旧的围墙,错落的石板,还有纯真质朴的寨民们……

手痒!想画!但是必须忍住!

下山的路不比上山容易,当我们到达寨门时,天色已是黄昏。陆续回家的寨民们警惕又好奇的观望我这个外来者,时不时用他们自己的语言相互耳语。

我被这种微妙的气氛弄得芒刺在背,脑子里不由的冒出些关于蛊苗毒巫的诡异故事。苗蕾可比我从容多了,她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孩子,在娃娃寨里有不少熟人,很快就找到借宿的人家。

这户家里,只有一对六旬老人和一名十岁左右的小男孩。苗蕾告诉我,寨子里的大部分年轻人去城里闯荡,留守在这里的多是老弱病残。因此,寨子的有生力量不足,时常面临野兽骚扰的危险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寨子里几乎家家都有猎枪。

果不其然,这家客厅的墙上,就挂着一把黑漆漆双管。枪管擦得锃亮,没有一点积灰,显然是经常在使用的。

苗蕾把收集的菌类分出了一大半作为借宿的谢礼。这一路上,靠着苗蕾和老板娘的照顾,我都没有个花钱的机会,感觉自己都快成了白吃白喝的小白脸。硬是往老爷爷手里塞了一张红票子,才心里好受了一点。

哎!没想到我也有不花钱就浑身不舒服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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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饭素多荤少,照明用的是油灯。娃娃寨和县城只是隔着一座山,却好像有着五十年的时代差距。在这里,电还是个奢侈玩意儿,更别说手机和电脑了。

老人家睡得早,饭毕后就一起回房了。小孙子牛娃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,难得见到个寨子外面来的人,更是兴奋的睡不着觉,缠着我和苗蕾不放。

“大哥哥,你有手机吗?”

牛娃的普通话并不标准,含着平仄难分的口音。我愣了一下,才明白他的意思。

“有啊。”

“大哥哥,借我玩玩可以吗?”

牛娃眼睛闪闪,满脸期待。黑瘦的小脸看上去可怜巴巴的。我倒不是舍不得把手机给他玩,而是担心这山里孩子不会用智能机。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我那用来三年花为机拿了出来。

小天线只有一格,这么差的信号,打电话能卡成结巴,信息发不发的出去得看脸。等明天,再往深山里走,这人类科技的结晶就要彻底沦为板砖了。

牛娃捧着我的手机,居然娴熟的滑动大拇指,飒飒的过了一遍所有APP,然后嫌弃的撇嘴,说:“诶,没有游戏啊。没劲。”

苗蕾板起面孔,斥责道:“牛娃,你这样不礼貌。”

我狂汗不止,心说真不能小看现在的孩子,嘴上忙不迭道:“没事没事,游戏有的。我嫌它占cpu,把它冷冻了。”

拿回手机,把冷藏多年的“连连看”给解放出来。一百二十二关的通关记录,证明了我曾几何时也是名手机游戏中毒者。

牛娃一见有游戏可玩,立刻眉开眼笑,接过手机叮叮咚咚的摸索起来。我看他玩的不亦乐乎,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。与沉迷短暂快乐的男人们不同,苗蕾眉头紧皱,一副对什么事难以释怀的样子。

“牛娃,昨天寨子有外人经过吗?”

“嗯,有的吧。”牛娃眼睛都没抬,注意力全在彩色方块上,嘴里敷衍的回答道,“昨天我和爷爷进了山里,没看到人。但我听虎妹说,阿状哥领了一队外人路过咱们寨。”

“你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吗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刚说完,牛娃突然又想到什么,暂时放下游戏,歪头苦思。

“我从山里回来的时候,有发现阿状哥留下的记号。大概是往西北方向去的。”

我和苗蕾对视了一眼,心中都有不好的预感。

西北方向,也正是我们前进的方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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